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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市凤起潮鸣小区因擅自选聘物业被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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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市凤起潮鸣小区因擅自选聘物业被罚3万元

青岛胶州市凤起潮鸣小区因擅自选聘物业被罚3万元

鲁网6月(yuè)6日讯6月5日,根据青岛(qīngdǎo)胶州市综合执法局发布的(de)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5年(nián)03月25日查,青岛鸿锦悦城置业有限公司在阜安街道凤起潮鸣小区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xiéyì)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综合执法局对其处以警告、罚款3万元的处罚。 据悉,凤起潮鸣小区位于胶州市(jiāozhōushì)新城扬州东路与常州(chángzhōu)路交汇处,别名绿城(lǜchéng)凤栖海棠,是由青岛鸿锦悦城置业有限公司,绿城集团代建的改善型住宅项目。 根据青岛市(qīngdǎoshì)城市管理局(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zhífǎjú))官网显示(xiǎnshì),被(bèi)行政处罚后,青岛鸿锦悦城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于4月27日、4月28日,对凤起潮鸣(cháomíng)A区、B区建设项目发出物业招标公告,公示信息显示中标单位均为(wèi)山东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中,住宅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2.68元,商业服务网点和酒店物业费均为每月每平方米3元。 此前,青岛鸿锦悦城置业有限公司多次因凤起(yīnfèngqǐ)潮鸣项目被罚,处罚事由包括幕墙安装(ānzhuāng)工程肢解发包、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等。 爱企查资料显示,青岛鸿锦悦城置业有限公司(yǒuxiàngōngsī)成立于2021年(nián)7月29日,注册资本为(wèi)1000万元,注册地为青岛市胶州市阜安街道(jiēdào)办事处扬州东路55号,由青岛金御昌置业有限公司控股90%,芜湖鹏博股权投资合伙(héhuǒ)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其中,青岛鸿锦悦城置业有限公司、青岛金御昌置业有限公司法人均为刘满红(hóng)。(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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